关于关闭未备案网站的通知发布时间:2011/4/13 15:17:00 阅读次数:

  

尊敬的网盾客户:
    您好!
   
    4月11日,公司接到省电信通知,为贯彻自行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 规定。我公司即日起将关闭所有在我公司接入而未
备案的网站。

     并郑重声明: 虚拟主机、VMS、独立服务器客户:空间上绑定的所有域名都需备案,未备案的域名
和网站请接到通后即日起关闭。没有备案和备案号和删除了备案号的站点也进行暂停关闭处理,虽然这是我们很不情愿看到和实施的,但是上级管理机构的命令我们不得不服从执行。敬请广大被关闭站点的用户谅解和配合。

   由于本公司所处几处机房都没有实施白名单系统,实际环境是很宽松的,客户可以先放置网站之后再备案,所以务必请各位客户在放置网站后立即按照规范提交资料。签于目前通信管理局审核备案过慢和审核严格通过率低,而我们作为服务商的也只能协客户提交资料,备案是否通过确实非我们能控制的。迫于无奈,我们也可以建议大家找快速备案后再联系我们进行接入处理.
      有备案号后办理接入需要给我们邮寄以下资料后由我们转交给电信1,信息安全承诺书;
         2,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单;
         3,ICP备案登记表;
  
    注:请未备案的客户尽快完成备案,取得备案号之后请与我司协助备案专员客服联系及时为您开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