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开展网站真实性核验工作的通告发布时间:2011/6/17 10:09:00 阅读次数:

  

湖北省通信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开展互联网站备案

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的通告

    2010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了《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在全国统一开展网站备案真性核验工作。经过1年的核验,网站备案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有了明显提高,有力推进了网站实名制。但据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期开展的一次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抽样调查显示,有少量网站尤其是2008年以前备案的网站备案信息仍然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现象,部分网站主办者没有及时更新网站备案信息。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原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的有关规定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为了推进网站实名制,我局决定进一步开展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至2011年6月1日前,请我省所有已办理备案手续的网站主办者自查网站备案信息是否真实有效,并积极配合互联网接入单位(为网站提供互联网空间或者提供互联网出口的单位)开展网站真实性核查工作,提供相应的身份证明材料和正确的联系方式等网站备案相关信息,留存网站负责人的照片。凡网站备案信息发生变更或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应立即办理备案信息变更手续,委托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修改备案信息。

    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应按要求做好互联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查工作,认真核查网站主办者提供的备案相关信息是否真实、有效,采集留存网站负责人的照片,及时为所接入的网站提供代备案、备案信息修改、备案信息核查、备?系统用户名查询以及密码初始化等服务,不得为未备案网站或者备案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


    三、自2011年7月10日起,我局将组织开展网站备案真实性的检查,凡发现虚假备案信息的网站,我局将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关闭网站并注销备案。对为备案信息虚假的网站提供接入服务的互联网接入单位,我局将依据《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四、省通信管理局和省内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对外联系电话可在省通信管理局网站首页(网址为www.eca.gov.cn)“互联网管理”栏目下查询。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